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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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部分股权冻结一事一直让我担心和苦恼,不知道找谁帮忙办理,也不知道谁能帮我办好,很担心会受到不公正对待。但是你们用高度负责、严格司法的行动证明了检察院的执法办案是公公正正的,服务企业的举措是实实在在的。这也坚定了我公司投资平罗、建设平罗的信心和决心。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对我公司关注、支持,继续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宁夏大明活性炭有限公司法人一手拿着锦旗一手紧紧握着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驻平罗工业园区“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组长杨国海的手感动地说。这是自2018年4月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成立以来,服务当地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打通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为平罗县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更多元化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今年年初,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成立“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通过延伸检察业务,准确把握企业涉检诉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已走访规模以上企业52家,接访9次11人,填写走访企业登记表52份,收集问题、线索9个,已协调解决6个,极大地提振了民营企业家信心。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健全定点联系、分类指导等制度,全力以赴帮助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企业建设发展扫清障碍,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力争让品牌知名度、安全生产放心度好的企业优先得到法治保障,通过政府部门推行全程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引导企业提高研发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做大做强,着力培育工业转型升级排头兵企业,再度创造了一个平罗模式检察经验。
立足工作实际 建立服务阵地
平罗工业园区是201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是自治区“五大十特”工业园区之一,是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园区规划总面积86.6平方公里,现有入园企业284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3家。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经济发展,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平罗工业园区建立了“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主动深入企业一线,实地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
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察官联系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由办案和矛盾纠纷化解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杨国海任组长,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同时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积极沟通协调,经多方共同努力和县委政府大力支持,在宁夏平罗工业园区设立“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和县委、政府要求,审时度势,果断出手,通过召开各个行业、各种类型的企业家座谈会,开展重点企业大走访、大调研等活动,深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出台了有关进步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服务意见,从司法保障服务等方面给企业解困减负送实惠。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组长杨国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院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上,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扎实开展助力服务企业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服务机制。当前各级政法系统对于民营企业发展纷纷出台各类扶持服务措施,平罗县检察院这一措施是落在实处,走在了前列,现已成为政法机关服务民企发展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完善服务机制 强化检企联系
该院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最高检、自治区和石嘴山市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工作要求,制定《“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工作方案》《检察官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检察官服务企业流程规范》等制度文件,使服务企业工作在指导思想上更加清晰,在任务把握上更加准确,在服务方向上更加明确。
坚持实行每周一、三、五下企业制度和每周三上午检察长接待制度,同时向企业发放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系卡,遇有企业主动反映情况的则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走访、接访。
通过加强与企业联络,倾听企业呼声、了解司法需求,及时发现并尽力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激励企业遵纪守法,企业家洁身自好,提高企业和员工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营造“亲”“清”检企关系的良好氛围。与多家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涉民企案件协作工作机制,对涉及侵害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加强督促移送刑事立案,对不构成犯罪的,建议行政处罚。加强与司法办案部门沟通协调,坚持涉民营企业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形成保护民营企业合力。
提升服务水平 赢得企业称赞
该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各类企业提供全面、平等、公正的司法保护。通过行使公诉权、侦查监督权、民事行政检察权等职权,加强企业权益的司法保障,助推企业发展。
引入律师调解机制、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启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实行电话预约、微信咨询、窗口办理等常态化便民举措,并简化相应的办理程序和手续,让企业随办随走,不跑冤枉路。同时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现捕诉环节顺畅衔接、全程提速,减少企业讼累。另外,在检察办案环节,加强办案对企业影响评估机制,降低办案对正常经济活动的影响。严格区分违规与违法、经济活动中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等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通过法律宣讲团、送法入企等活动,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守法意识。
自“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成立以来,共向本院控告申诉科流转线索2件,其中1件已移送平罗县公安局,1件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对涉法涉诉问题,联络组认真研判,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协调处置,坚持做到参与不干预,不越权限,加强协调工作力度。
某重工设备有限公司反映,公司涉及两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胜诉了,但被告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请求检察机关督促解决。联络组建议企业按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按照程序提请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及时跟踪监督法院执行情况,目前部分已执行完毕。
某公司反映其所经营企业原属“僵尸企业”,几个合伙人从原老板手中租赁过来后,投入近千万元资产,才使企业正常运营起来。可是因为企业原有债务问题涉及诉讼,厂房和设备均被法院查封,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联络组成员接访后,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情况,在到法院执行局协调的同时建议企业分期分批偿还债务。最后在法院执行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企业先偿还部分执行款,剩余款项分期分批偿还,目前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
“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的设立,拉近了检察官与企业的距离,通过接访、走访的形式更直接、清晰地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就企业存在的经济纠纷、涉法涉诉、管理漏洞等问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有效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